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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伏军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20324********703X
执行依据文号
(2010)睢魏民初字第0036号
案号
(2014)睢执字第0390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江苏省睢宁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伏军于2010年3月30日前给付原告张永借款25000元,于2010年6月30日前给付剩余借款40000元。如被告第一期不能按时履行,原告有权就全部款项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徐州市睢宁县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14-05-07
发布时间
2015-03-1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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