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绍兴凯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8440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浙0603民初9714号 |
案号 |
(2020)浙0603执59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绍兴柯桥区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浙江凌达实业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归还给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柯桥支行借款本金230万元,并支付该借款本金自2019年8月21日起至实际款清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及案涉合同约定计算的利息(含罚息、复利);二、绍兴凯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绍兴市柯桥区卓莱贸易有限公司、浙江华禹实业有限公司共同对浙江凌达实业有限公司的上述第一项债务以645万元为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在其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浙江凌达实业有限公司追偿;三、凌国军、殷国萍共同对浙江凌达实业有限公司的上述第一项债务以645万元为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在其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浙江凌达实业有限公司追偿。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浙江 |
立案日期 |
2020-01-16 |
发布时间 |
2020-03-0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凌波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6027844008379 |
登记机关 |
绍兴市越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绍兴市越城区胜利东路17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