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德州亚飞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4782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德鲁北证经字第327号 |
案号 |
(2017)鲁1402执78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山东省德州市鲁北公正处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申请执行人为德州银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德州亚飞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敖军,执行标的为;1、垫款本金人民币玖百玖拾玖万玖千玖百零捌元零陆分(9999908.06元),利息贰拾贰万肆仟玖百玖拾柒元玖角叁分元(224997.93元)。本息共计壹仟零贰拾贰万肆仟玖百零伍元玖角玖分(10224905.99元)。2、自二零一七年三月一日至债务清偿之日所产生的利息(按协议约定,对未足额缴存款项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标准收取)以及申请执行人因实现债权而发生的其他费用。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17-05-11 |
发布时间 |
2017-10-1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卢国强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14007478221418 |
登记机关 |
德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德城区石家园街8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