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德州亚飞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4782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鲁1402民初55号 |
案号 |
(2019)鲁1402执31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德城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德州亚飞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偿还原告借款本金500万元及借款利息、逾期罚息(利息自2016年8月21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利率按年利率7.82%计算;逾期罚息自2016年9月14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合同约定年利率11.73%计算)。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二、被告山东国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德州天一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卢国强、杨绍莉对上述借款本金、利息、逾期罚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3505元,由五被告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19-02-20 |
发布时间 |
2019-06-1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卢国强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14007478221418 |
登记机关 |
德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德城区石家园街82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