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刘东锋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2328********243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鲁1625民初1228号 |
案号 |
(2019)鲁1625执10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博兴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支付申请人90000元及利息; 2、案件受理费1025元,保全费1120元; 3、执行费1282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博兴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19-02-19 |
发布时间 |
2019-12-0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