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深圳市宝莱特电子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8924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粤0306民初26544号 |
案号 |
(2019)粤0306执2115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网上立案编号【Z10321197618678】。一、确认原、被告双方签订的涉案《厂房租赁合同》无效;二、被告郭明月、郭明星、雷源艳、深圳市宝莱特电子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深圳金源印制电路有限公司支付欠款2830000元;三、被告郭明月、郭明星、雷源艳、深圳市宝莱特电子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深圳金源印制电路有限公司支付利息(以2830000元为基数,从2018年11月14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至款项付清之日止);本判决生效后,如果当事人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债务期间的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19-11-21 |
发布时间 |
2020-03-0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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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李井平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300789245602N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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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新桥社区新发工业区东路12号A栋2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