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汤阴县升达机械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6023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豫0502民初3478号 |
案号 |
(2019)豫0502执57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汤阴县升达机械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李红旺借款727541元及利息 被告郑文斌对第一项本金和利息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19-03-21 |
发布时间 |
2019-07-1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郑文斌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0523760232349E |
登记机关 |
汤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汤阴县韩庄工业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