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常州市华东防静电架空地板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5097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惠阳商初字第00060号 |
案号 |
(2015)惠执字第0216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华东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支付谷鸿公司货款817217.06元及逾期付款利息(以817217.06元为本金,自2015年3月3日起至判决应给付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二、驳回谷鸿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6600元(已减半收取),财产保全费5000元,合计11600元,由谷鸿公司负担1354元,由华东公司负担10246元。该款已由谷鸿公司预交,华东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后立即将应负担的诉讼费给付谷鸿公司。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15-10-10 |
发布时间 |
2016-03-0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孙世度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登记机关 |
常州市武进区行政审批局 |
注册地址 |
武进区遥观镇戚墅堰大桥南湖港段16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