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北京梦狐服饰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80286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京0102民初3093号 |
案号 |
(2018)京0102执445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张子阳于2017年8月13日前偿还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借款本金1 205 493.57元、截至2017年1月3日的利息0元、罚息213 481.39元,并给付自2017年1月4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利息、罚息(以实际欠款数额为基数,按照双方合同约定的利率计算); 二、被告张子阳于2017年8月13日前给付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律师费8500元; 三、被告乔亚丽对张子阳上述第一、二项债务承担共同还款责任; 四、被告北京梦狐服饰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对张子阳的上述第一、二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北京梦狐服饰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后,可以在其承担的责任范围内向被告张子阳追偿; 五、案件受理费8977元、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张子阳、乔亚丽、北京梦狐服饰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承担(于2017年8月13日前直接偿还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北京 |
立案日期 |
2018-03-23 |
发布时间 |
2018-05-3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张士军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101158028662955 |
登记机关 |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大兴分局 |
注册地址 |
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埝坛工业区天富大街2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