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深圳市致远建设实业发展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92190**** |
执行依据文号 |
(1997)深中法经一初字第138号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2009)深中法恢执字第0002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深圳远东集团发展(中国)有限公司尚欠原告贷款本金港币400万元和利息、罚息应如数偿还。二、被告深圳市致远建设实业发展公司对上述款项的偿还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本案诉讼费港币33770元由被告远东公司负担。上述款项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给付清结,逾期则应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08-11-25 |
发布时间 |
2015-08-3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它规避执行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李强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登记机关 |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深圳市福田区商报路7号天健公寓1716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