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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烟台瑞丰机械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96895****
执行依据文号
(2015)扬商初字第00369号
案号
(2016)苏1182执56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江苏省扬中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1、\t被告烟台瑞丰机械有限公司、王瑞杰对郭天虎应当偿还 给原告镇江欣亚汽车部件有限公司的转让款4400000元、利息150000元以及自2015年7月1日起至实际还款之日止的双倍银行贷款利息承担连带还款责任,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付清; 二、两被告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郭天虎追偿。 两被告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偿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3200元,减半收取21600元,由两被告负担(此款原告已垫付,由两被告在还款时一并给付原告)。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上诉状副本,上诉于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有关规定,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工商银行镇江市永安路分理处,帐号:1104010829000140561)。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扬中市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16-03-31
发布时间
2016-07-2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金一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6826968953158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山东省莱阳市经济开发区龙门西路27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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