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江阴市恒丰锻造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2443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苏0281民初16623号 |
案号 |
(2019)苏0281执562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江阴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江阴市恒丰锻造有限公司、袁忠良结欠江阴江盛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货款557883.4元,该款由江阴市恒丰锻造有限公司、袁忠良自2018年12月起每月底前支付20000元直至付清为止。二、案件受理费已减半收取4690元(江阴江盛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已预交),由江阴江盛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负担。三、上述款项到期后,若江阴市恒丰锻造有限公司、袁忠良未按约履行付款义务,则江阴江盛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可就江阴市恒丰锻造有限公司、袁忠良未履行部分及未履行部分款项自2018年4月25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贷款利率1.5倍的利息及诉讼费4690元向法院申请一并执行。四、本案纠纷一次性处理完毕,双方无其余纠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江阴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19-08-14 |
发布时间 |
2020-03-0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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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袁忠良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281724437371G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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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江阴市周庄镇砂山大道525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