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盾查询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北京瑞涛旅游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65615****
执行依据文号
(2018)京0117民初12501号
案号
(2019)京0117执320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北京瑞涛旅游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于2019年6月1日前返还张雪松借款本金1 728 000元,并支付利息(以1 728 000元为基数,自2017年2月28日起至款实际付清之日止,按照年利率20%标准计算)。其中,北京瑞涛旅游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于2019年1月31日前给付500 000元,余款于2019年6月1日前付清; 二、陶平、刘志国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陶平、刘志国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北京瑞涛旅游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追偿。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案件受理费10 176元,由北京瑞涛旅游开发集团有限公司、陶平、刘志国负担(于本调解书生效后七日内交纳)。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
省份
北京
立案日期
2019-07-04
发布时间
2019-09-24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刘志国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000665615624R
登记机关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平谷分局
注册地址
北京市平谷区黄松峪乡黄松峪村东街402号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错误反馈

相关推荐

查看更多

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搜索平台

Copyright 2021 ubaike.cn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