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北京柳航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9826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京0115民初1352号 |
案号 |
(2018)京0115执117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北京柳航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北京亦庄国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欠付租金153 670.2元; 二、被告北京柳航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北京亦庄国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违约金36 974.21元; 三、 驳回原告北京亦庄国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4790元,公告费560元,由被告北京柳航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给付原告北京亦庄国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北京 |
立案日期 |
2018-01-12 |
发布时间 |
2018-05-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覃权利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登记机关 |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
注册地址 |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景园北街2号52幢3层301-7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