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四川得阳特种新材料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6276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4)成民初字第1277号 |
案号 |
(2016)川01执27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39995800元及利息、快递费21元; 案件受理费241779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共计246779元,由被告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
省份 |
四川 |
立案日期 |
2016-02-16 |
发布时间 |
2016-07-1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谭建勇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10600662765424Y |
登记机关 |
德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四川省德阳市金沙江西路728号(八角井镇大汉村)(2017年7月4日,收到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继续对四川得阳特种新材料有限公司设备见附件清单,(2014))成铁中字第144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