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深圳市金三元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9218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03)深中法民二初字第358号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2009)深中法恢执字第0002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科抖公司应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清偿借款本金人民币810万元及利息人民币3230195.66元;二、被告金三元公司应对被告科抖公司的上述债务的连带清偿责任。本案受理费人民币66660.98元,由两被告连带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08-11-21 |
发布时间 |
2015-08-3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它规避执行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马立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登记机关 |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深圳市罗湖区北斗路文华花园红锦阁404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