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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徐州福中福食品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86562****
执行依据文号
(2014)江宁商初字第00681号
案号
(2015)江宁执字第0051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徐州福中福食品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0日内支付原告南京合力叉车有限公司货款17000元及利息(该利息以17000元为基数,自2012年7月22日起至判决确定给付之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标准计算)。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15-02-05
发布时间
2015-08-1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张玉国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322686562074J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沛县河口镇沛敬路东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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