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新乡市万和铝塑门窗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8622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豫0802民初1614号 |
案号 |
(2019)豫0802执65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被告新乡市万和铝塑门窗有限公司于2020年6月30日前支付原告马永伟工程款13万元。具体还款时间如下:自2018年10月起在每月的月底前支付原告马永伟1000元,2019年1月31日前至少支付1万元;自2019年2月起在每月的月底前支付原告马永伟1000元,2019年6月30日前至少支付5.5万元;自2019年7月起在每月的月底前支付原告马永伟1000元,2020年6月30日前将剩余的6.5万元全部付清。以上共计13万元。原告马永伟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双方同意结案; 二、如被告新乡市万和铝塑门窗有限公司出现一次未按期履行上述还款义务,原告马永伟有权对未支付的工程款(总工程款为13万元)要求一次性支付,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三、原告马永伟与被告新乡市万和铝塑门窗有限公司所签订的安装工程合同别无其他纠纷。 案件受理费3987元减半收取为1994元由被告新乡市万和铝塑门窗有限公司负担。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本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19-03-01 |
发布时间 |
2019-08-2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任良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登记机关 |
新乡市卫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人民西路62号(车管所南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