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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福建省永春国泰贸易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28711****
执行依据文号
(2015)永民初字第79号
案号
(2016)闽0525执0017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永春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郑玲珑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6个月内偿还原告黄水妹借款300万元及其自2014年7月16日起至本判决确定还款之日止按月利率18.66‰计算的利息。 二、被告李桂芬、国泰贸易应对被告郑玲珑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永春县人民法院
省份
福建
立案日期
2016-01-28
发布时间
2016-04-1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李桂芬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50525628711588M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永春县桃城镇桃溪社区盛世君豪大厦1-3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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