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南京艺工电工设备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6067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苏0582民初5178号 |
案号 |
(2016)苏0582执332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本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南京艺工电工设备有限公司确认结欠原告张家港保税区永强特殊钢有限公司货款767302.39元,原告同意被告南京艺工电工设备有限公司于2016年6月30日前给付167302.39元,余款600000元由被告南京艺工电工设备有限公司于每月30日前付100000元,直至付清。 二、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6237元由被告南京艺工电工设备有限公司负担,该款原告已预交,本院不再退还,由被告南京艺工电工设备有限公司于2016年6月30日前一并给付原告。 四、如果被告南京艺工电工设备有限公司按上述期限履行完毕,则双方就本案再无任何其他纠葛;如果被告未能按期履行,原告可就被告未履行部分一并向法院申请执行。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张家港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16-07-11 |
发布时间 |
2016-07-2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赵如平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115660678263P |
登记机关 |
南京市江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南京市江宁滨江经济技术开发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