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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江苏新东方特钢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757985****
执行依据文号
(2013)泰兴商初字第0551号
案号
(2014)泰兴执字第0131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江苏省兴化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欠原告借款本金350万元及利息损失35万元,于2014年3月底\\4月底前各偿还50万元,余款于2014年5月底前全部付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兴化市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14-04-09
发布时间
2015-05-0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翟宝银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1281757985913W
登记机关
兴化市行政审批局
注册地址
兴化市戴南镇戴南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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