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山东东方新兴厨房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7740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博商初字第551号 |
案号 |
(2017)鲁1625执70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博兴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偿还申请人借款本金1000000元,利息35000元;案件受理费14115,财产保全费500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博兴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17-10-17 |
发布时间 |
2017-12-0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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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王冬梅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1625777401022A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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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博兴县曹王开发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