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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北京龙源顺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67451****
执行依据文号
2015年通民初字第17882号
案号
(2017)京0112执833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 一、被告北京龙源顺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按其与原告赵静洁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中楼层平面图的约定恢复通州区马驹桥镇金桥科技产业基地B1-2-3、B1-2-4地块公建和住宅项目6#商业办公楼2单元4层公共卫生间,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执行清; 二、驳回原告赵静洁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三十五元,由被告北京龙源顺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交纳相应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如在上诉期满后七日内未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省份
北京
立案日期
2017-12-04
发布时间
2017-12-2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朱思昊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12567451590E
登记机关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通州分局
注册地址
北京市通州区中关村科技园区通州园金桥科技产业基地环科中路甲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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