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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贾国强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32302********0411
执行依据文号
(2021)津0116民初209号
案号
(2021)津0116执1300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本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分公司于2021年4月24日前在交强险医疗费剩余限额内赔偿杜绍坤损失1400元;二、贾国强于2021年4月15日前先行赔偿杜绍坤损失31200元(含案件受理费1200元),其余损失330000元,贾国强自2021年5月15日起每月15日之前赔偿杜绍坤10000元,直至全部赔偿完毕;如贾国强未能按照约定履行赔偿义务,则杜绍坤应自贾国强违约之月起就全部损失410000元的总金额扣除已履行部分后剩余的损失一次性申请执行;三、就本案,双方再无其他争议;四、案件受理费1242.50元,由杜绍坤负担42.50元,贾国强负担1200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省份
天津
立案日期
2021-08-24
发布时间
2021-11-0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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