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宁夏通恒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3598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宁0104民初122号 |
案号 |
(2021)宁0104执696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李振强、宁夏通恒建筑装饰有限公司、宁夏林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偿还原告张建国借款本息7381849元,被告李振强、宁夏通恒建筑装饰有限公司、宁夏林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同意用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金侨华府小区s3号楼113号、s3号楼116号房屋抵顶上述借款,于2021年6月30日前协助原告张建国办理上述两套房屋登记手续、开具房屋发票。如逾期,被告李振强、宁夏通恒建筑装饰有限公司、宁夏林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偿还原告张建国借款本息7381849元,并支付原告张建国违约金20万元;二、原告张建国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三、案件受理费77262元,减半收取计38631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合计43631元,由被告李振强、宁夏通恒建筑装饰有限公司、宁夏林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21815.50元(此款原告张建国已预交,被告李振强、宁夏通恒建筑装饰有限公司、宁夏林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21年6月30日前支付给原告张建国),剩余案件受理费21815.50元,由原告张建国负担。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宁夏 |
立案日期 |
2021-08-09 |
发布时间 |
2021-11-0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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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李振强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40000735988160U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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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银川市兴庆区长城东路363号-2#办公楼6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