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上海申康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13396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沪0118民初4911号 |
案号 |
(2020)沪0118执43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上海申康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应于2019年12月31日前支付原告上海仁明实业有限公司桥梁建设汽吊费358,100元; 二、若被告上海申康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未按上述约定履行付款义务,被告上海申康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应另行偿付原告上海仁明实业有限公司逾期付款利息(以未付款为基数,自2017年10月27日起至被告实际清偿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三、双方当事人对本案无其他争议。 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案件受理费7,091.50元,减半收取计3,545.75元,财产保全费2,450.50元,合计5,996.25元,由被告负担,此款被告应于2019年12月31日前直接支付原告。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上海 |
立案日期 |
2020-01-07 |
发布时间 |
2020-03-02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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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胡海林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113133967135G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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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上海市宝山区共和新路5199号14楼E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