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珠海市茂田科技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9018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粤民终2166号 |
案号 |
(2019)粤04执22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二审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18)粤民终2166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一审广州知识产权法院(2017)粤73民初1232号民事判决书:1、第三项判决如下:“珠海市臻的水族有限公司(被执行申请人一)赔偿胡军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共6万元。”2、第四项判决如下:“珠海市茂田科技有限公司(被执行申请人二)赔偿胡军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共20万元。”一审案件受理费9800元,由胡军(执行申请人)负担2300元,珠海市臻的水族有限公司(被执行申请人一)负担1200元、珠海市茂田科技有限公司(被执行申请人二)负担630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19-03-07 |
发布时间 |
2020-02-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李幽毅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40009018608X4 |
登记机关 |
|
注册地址 |
珠海市香洲区南屏科技工业园屏东三路11号厂房三5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