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庄河市新天地国际商业广场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5112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辽0283民初4164号 |
案号 |
(2019)辽0283执3769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庄河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庄河市新天地国际商业广场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10日内给付原告拉夏贝尔服饰(天津)有限公司货款91803.88元,并承担该款自2017年6月1日起至给付之日止按年利率4.75%计算的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庄河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辽宁 |
立案日期 |
2019-11-04 |
发布时间 |
2020-02-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卢鑫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102830511283118 |
登记机关 |
庄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辽宁省庄河市黄海广场2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