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贵州宝盈实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8728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黔 04 民终 892 号 |
案号 |
(2020)黔0403执5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维持贵州省安顺市平坝区人民法院(2019)黔 0403 民初446 号民事判决第二项。二、撤销贵州省安顺市平坝区人民法院(2019)黔 0403 民初446 号民事判决第一项。三、解除被上诉人唐泽俊与上诉人贵州宝盈实业有限公司的劳动关系。四、上诉人贵州宝盈实业有限公司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被上诉人唐泽俊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工伤保险待遇259815.68 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安顺市平坝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贵州 |
立案日期 |
2020-01-06 |
发布时间 |
2020-02-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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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任清明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209005872816992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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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贵州省贵安新区高峰镇(黄猫村)平坝化肥厂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