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焦作市易昌达建材贸易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MA3X4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豫0802民初3293号 |
案号 |
(2019)豫0802执63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如下协议:一、被告焦作市易昌达建材贸易有限公司于2018年10月31日前向原告陶明霞返还货款、滞纳金共计13000元;二、原告陶明霞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45元,由被告焦作市易昌达建材贸易有限公司负担,该费用于2018年10月31日前支付给原告陶明霞。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19-02-28 |
发布时间 |
2019-03-2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于淑凯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10802MA3X41WHXR |
登记机关 |
焦作市解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焦作市解放区丰收路西段豫北建材城陶瓷区90号一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