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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江苏中瓯置业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790861****
执行依据文号
(2018)苏1302民初5410号
案号
(2019)苏1302执417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宿迁市广进建材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江苏开泉信用担保有限公司代偿款5323219.15元及利息(以5323219.15元为基数,自2018年2月9日起,按2%/月的标准计算至实际履行之日止);二、被告江苏中瓯置业有限公司、陶文赖、郑家钟、林明地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并可在实际清偿后向宿迁市广进建材有限公司追偿。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9064元,减半收取24532元,由被告宿迁市广进建材有限公司、江苏中瓯置业有限公司、陶文赖、郑家钟、林明地共同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时向该院预交上诉案件受理费。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
省份
江苏
立案日期
2019-09-09
发布时间
2020-02-2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林明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1391790861568D
登记机关
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注册地址
宿迁经济开发区淮海建材装饰城36幢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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