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山东华航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3708********44XG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鲁0812民初3832 |
案号 |
(2019)鲁0812执7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兖州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山东科大鼎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山东济宁兖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738万元及利息(按照合同约定利率从2018年8月21日计算至借款本金实际付清之日),并支付保全申请费5000元;二、山东济宁兖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山东华航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编号为鲁(2017)兖州区不动产证明第0000565号不动产登记证明所载的抵押物的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三、梁凤霞、苗洪远、李姣对上述判决内容承担连带偿还责任;四、山东华航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梁凤霞、苗洪远、李姣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山东科大鼎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追偿。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19-01-24 |
发布时间 |
2019-01-2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梁凤霞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088258308644XG |
登记机关 |
济宁市兖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山东兖州经济开发区创业大道南1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