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开平市博泰服装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4407********EF4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粤0783民初135号 |
案号 |
(2020)粤0783执249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开平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开平市博泰服装有限公司应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货款32992.50元给原告开平市风采服装辅料有限公司。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624.81元(已由原告开平市风采服装辅料有限公司预交),由被告开平市博泰服装有限公司负担。原告开平市风采服装辅料有限公司已预交的案件受理费624.81元,由本院予以退回;被告开平市博泰服装有限公司应向本院补缴案件受理费624.81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开平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0-07-09 |
发布时间 |
2020-12-0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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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蔡景炎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783MA5188EF42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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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开平市三埠区祥龙中路40号3幢1-6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