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济宁市兖州区华源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06739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鲁0812民初2937号 |
案号 |
(2019)鲁0812执194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山东永青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山东济宁兖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10466000元及利息(按照合同约定利率从2018年1月21日计算至借款本金实际付清之日),并支付保全申请费5000元;二、山东济宁兖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济宁市兖州区华源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司提供的编号为鲁(2017)兖州区不动产证明第0005429号不动产登记证明所载的抵押物的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三、济宁市兖州区华源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时贻军、徐玉凤、时元璋、吕娟对上述判决内容承担连带偿还责任;四、济宁市兖州区华源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时贻军、徐玉凤、时元璋、吕娟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山东永青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追偿。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88244元,减半收取计44122元,由山东永青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济宁市兖州区华源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时贻军、徐玉凤、时元璋、吕娟共同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19-12-11 |
发布时间 |
2020-02-2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规避执行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徐玉凤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088206739119XU |
登记机关 |
济宁市兖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济宁市兖州区颜店镇工业园区内、兖颜公路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