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海南华信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4603********37XJ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豫执39号 |
案号 |
(2019)豫01执8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海南华信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中原信托有限公司贷款本金10亿元,利息11268055.56元(暂计算至2018年2月28日),共计1011268055.56元;海南华信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支付中原信托有限公司利息、复利、违约金(以10亿元为基数,自2018年3月1日起至贷款本息实际清偿之日止,按年利率24%计付)。华信集团公司集团有限公司对上述第一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华信集团公司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海南华信追偿。驳回中原信托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19-01-15 |
发布时间 |
2019-05-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李勇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6030056795637XJ |
登记机关 |
洋浦经济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吉浦路凯丰城市广场商务大厦19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