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阳原县达鑫陶瓷有限责任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1307********37XE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冀0727民初768号 |
案号 |
(2018)冀0727执17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阳原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 案件受理费13,088.0元,减半收取计6,544.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张家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阳原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18-06-07 |
发布时间 |
2018-11-2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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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于华维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3072756618737XE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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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阳原县西城镇变电站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