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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保定市众信达医药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795485****
执行依据文号
(2019)冀0602民初1848号
案号
(2020)冀0602执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保定市竞秀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判决如下:一、被告王静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徐建国借款本金300000元及利息27000元(以借款本金300000元为基数,自2019年4月24日起按月息1.5%计算至被告王静付清之日止);二、被告保定市众信达医药有限公司对上述借款本息承担连带偿还责任。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6206元,减半收取3103元,由二被告连带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保定市竞秀区人民法院
省份
河北
立案日期
2020-01-02
发布时间
2020-02-2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时文彬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306067954853702
登记机关
莲池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保定市长城北大街百楼乡西百楼村工业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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