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廉欢欢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0882********302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6沁证执字第11号 |
案号 |
(2016)豫0822执35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沁阳市公证处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执行人韩宝宝、郭海洋、廉欢欢、毛大虎、王小静给付申请人沁阳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山王庄信用社借款4700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博爱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16-03-07 |
发布时间 |
2016-12-1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违反限制高消费令,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