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鞍山新英利传媒广告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9806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辽0102民初7839号 |
案号 |
(2019)辽0102执50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二、三:被告一地址从未变更,其从未向被告一要求解除抵房协议,按照合同约定,其向被告一解除履行后通知被告二、三,其未向被告一告知即主张无法找到被告二、三,无法通知,存在事实上的逻辑矛盾,原告应当首先举证其通知了被告一才能符合事实逻辑,其次,在起诉前原告可以通过登报进行公告,而原告也未采取该种形式,无法证明其实际向被告二、三主张权利的事情,原告主张向被告二、三通知但送达不到,应当提交证据,但其未提交。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辽宁 |
立案日期 |
2019-01-07 |
发布时间 |
2019-03-0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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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关春玉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103005980652466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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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鞍山市千山区千山西路(中小企业创业园11号厂房2-A-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