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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尹浪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42601********283X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晋1022民初387号
案号
(2020)晋1022执62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翼城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尹浪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乔中和借款200000元。并自2018年6月24日起以200000元为本金按月利率1%承担利息至借款全部还清之日止。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150元,由被告尹浪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翼城县人民法院
省份
山西
立案日期
2020-11-04
发布时间
2020-11-3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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