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马静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1329********272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鲁1329民初1749号 |
案号 |
(2021)鲁1329执213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临沭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李芃跃赔偿原告孙成善、胡怀秀因近亲属死亡造成的损失234624.61元及利息,利息按年利率6%计算,(分24次付清,自2021年2月1日起至2023年2月28日止,每月支付10000元及其利息,最后一次支付4624.61元及利息,于每月的28日前支付完毕);2、被告李书官、马静对上述赔偿款及利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并在承担责任后有权向被告李芃跃追偿。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临沭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1-07-13 |
发布时间 |
2021-09-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