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茂名市电白区金桥商贸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6382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粤0904民初615号 |
案号 |
(2019)粤0904执126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截止2017年8月20日,被告蔡文贵、茂名银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蔡骏、茂名市电白区金桥商贸有限公司共欠原告李南借款27410900元;被告蔡文贵、茂名银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蔡骏、茂名市电白区金桥商贸有限公司所欠原告李南借款27410900元按月利率2%计算利息,从2017年8月20日起计算至还清借款之日止。被告蔡文贵、茂名银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蔡骏、茂名市电白区金桥商贸有限公司定于2018年5月31日前还清上述借款本息给原告李南收领。二、案件受理费195301元,减半收取计97650.50元,由被告蔡文贵、茂名银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蔡骏、茂名市电白区金桥商贸有限公司负担。诉前财产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蔡文贵、茂名银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蔡骏、茂名市电白区金桥商贸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19-06-10 |
发布时间 |
2020-02-2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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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蔡骏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904763821122Y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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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茂名市电白区电城镇庄山大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