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宁波共享阳光能源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913302********22X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苏1182民初2418号 |
案号 |
(2018)苏1182执202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扬中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宁波共享阳光能源有限公司欠原告江苏正能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价款2059711.5元,由被告自2018年8月1日至2018年12月1日,每月1日付340000元,余款359711.5元于2019年1月1日付清。 二、如被告有一期未按期足额支付,原告可就剩余全额向法院申请执行。 案件受理费10558元,由原、被告各半负担5279元。(被告应付部分于2019年1月1日付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扬中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18-08-21 |
发布时间 |
2018-12-2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郑文云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28131692922X1 |
登记机关 |
- |
注册地址 |
余姚市阳明街道旗山村谷家堰103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