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叶家超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60035********193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海南保刑初字第110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2016)琼9029执7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海南省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刑庭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人叶家超赔偿原告人林裕坤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共计人民币23022.76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海南 |
立案日期 |
2016-03-23 |
发布时间 |
2016-05-1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