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上海富电沁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MA1J1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沪0117民初00681号 |
案号 |
(2019)沪0117执420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上海富电沁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偿付原告昆山信昌电线电缆有限公司货款105,565元,分别于2019年5月20日前支付26,391元,2019年8月20日前支付26,391元,2019年11月20日前支付26,391元,2020年2月20日前支付26,392元; 二、如被告上海富电沁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有任一期未按上述约定按期足额支付的,则所有未到期债务均视为已到期,原告昆山信昌电线电缆有限公司有权就所有未付款项一并申请强制执行; 三、原告昆山信昌电线电缆有限公司放弃其余诉讼请求,双方就本案无其他争议; 四、案件受理费2,410元、减半收取1,205元,由被告上海富电沁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负担(于2019年5月20日前一并交付原告昆山信昌电线电缆有限公司)。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上海 |
立案日期 |
2019-07-19 |
发布时间 |
2019-09-1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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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梁新华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117MA1J18FB9B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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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上海市松江区车墩镇留业路99号19幢1层-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