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山东凯德燃气销售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0698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皖0122民初589号 |
案号 |
(2020)皖0122执510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肥东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山东中悦天然气销售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安徽正威力能源有限公司货款486270.7元,承担律师费22000元,合计508270.7元,并自2018年8月2日起以货款486270.7元为基数按年利率24%承担违约金至款清时止;二、被告山东凯德燃气销售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三、原告对被告山东凯德燃气销售有限公司提供抵押的财产(位于山东菏泽黄安的10立方米、15立方米低温储罐各一座,位于山东菏泽曹县的4*5000立方米空温式气化器一组)享有优先受偿权;四、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本案受理费11357元,保全费4299元,合计15656元,由原告负担2472元,被告负担13184元。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肥东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20-01-15 |
发布时间 |
2020-02-2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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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曹光农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01053069816220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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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济南新材料交易中心办公楼二层091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