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湖南潭衡高速公路开发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6804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深仲裁字第1535号 |
案号 |
(2019)粤03执恢13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深圳仲裁委员会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基于上述意见,仲裁庭裁决如下:一、第一被申请人偿还申请人借款本金人民币2亿元及利息、逾期利息人民币9,088.98万元(逾期利息暂计至2015年9月21日。2015年9月21日之后的逾期利息继续按照2%/月的标准计算至被申请人实际清偿全部借款之日止)。二、本案的仲裁费用人民币1,821,689元由第一被申请人承担。仲裁费用申请人已预交,由第一被申请人径付申请人。三、第二、第三、第四、第五被申请人对第一被申请人应履行的上述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五被申请人应于本裁决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履行上述付款义务。本裁决为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19-03-06 |
发布时间 |
2020-02-2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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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付建平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30000768042021T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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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长沙市芙蓉区五一西路2号第一大道13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