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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安徽金泰尔合金新材料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98694****
执行依据文号
(2019)皖1802民初3590号
案号
(2020)皖1802执7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安徽金泰尔合金新材料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熊志华剩余装修款322231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6133元,由被告安徽金泰尔合金新材料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上诉于安徽省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0-01-07
发布时间
2020-02-2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吴宣成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418005986947559
登记机关
宣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安徽省宣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石板桥(飞彩集团公司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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