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安徽麒翔林产品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7175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皖1322民初4950号 |
案号 |
(2019)皖1322执180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萧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安徽麒翔林产业有限公司保证于2019年9月30日前付原告门振法5万元,余款20.1万元定于2019年10月底前偿还26000元、11月底前偿还25000元、12月底前偿还25000元、2020年2月底前偿还25000元、3月底前偿还25000元、4月底前偿还25000元、5月底前偿还25000元、6月底前偿还25000元。二、案件受理费5065元 ,减半收取2532.5元,由被告安徽麒翔林产业有限公司负担。本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萧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19-10-23 |
发布时间 |
2020-02-2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袁翔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1322571752900P |
登记机关 |
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萧县张庄寨镇北1.2公里处101省道路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