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 |
江苏隆辉消防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9118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苏0581民初7281号 |
案号 |
(2019)苏0581执691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常熟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江苏隆辉消防机电工程有限公司结欠原告苏州金一洲阀业有限公司货款人民币2072658元。此款被告江苏隆辉消防机电工程有限公司于2019年7月、8月、9月的月底前各给付人民币50万元,余款人民币572658元于2019年10月底前付清。被告吴传辉对上述债务承担共同还款责任。上述款项如有逾期,被告江苏隆辉消防机电工程有限公司、吴传辉应按结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2倍自2018年10月26日向原告计付利息;原告可按结欠货款总额(包括诉讼费、利息)就被告未履行部分立即一并申请法院执行。二、原告放弃其他诉讼请求。三、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人民币25371元、财产保全费人民币5000元,合计诉讼费人民币30371元,由被告江苏隆辉消防机电工程有限公司、吴传辉共同负担。被告负担部分由被告于2019年10月31日前直接给付原告,原告预交的诉讼费法院不再退还。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常熟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江苏 |
立案日期 |
2019-10-16 |
发布时间 |
2020-02-2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蒋维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583591185755K |
登记机关 |
昆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昆山开发区宝岭路6号(宝岭路由南至北3号沿街店面) |






